老师请问长沙卓越家具有限公司三月份的科目余额 问
同学你好 是不是结转抵消了 你看看 因为我们没有权限做实操看课程 答
老师好!想问下,玻璃杯喷漆,开发票,项目名称是不是应 问
劳务*玻璃杯加工费 开这个 不可以 答
老师,请教一下,就是当时我从别人那里收购一家公司, 问
具体想操作哪些数据? 答
暂估成本,一般怎么做会计分录? 问
如果是销售产品的,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借主营业务成本带库存商品。如果你们是销售服务,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暂估。 答
老师,请问同一张发票因为受票方提供信息和要求不 问
可以第三次重开,不过频繁操作可能引起税务机关关注,要确保业务真实和信息准确。 重新开具的发票(蓝字发票)目前没要求备注原蓝字和红字票据号码,但企业可以自行备注便于核算和检查。 红字票据金额比例不影响第三次重开,但比例过高或操作频繁可能被税务机关怀疑,要保存好业务凭证证明真实性。 答
老师,这里第三题,超过1年不是还有最长撤销权5年的时间吗?为什么这题说超过1年就不能行驶撤销权?
答: 5年是指不知道的情况下,该题是知道,则适用的是一年
老师,这里第三题,超过1年不是还有最长撤销权5年的时间吗?为什么这题说超过1年就不能行驶撤销权?
答: 如果不知道就是有5年最长期限是吗?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债权人享有对债务人行为的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消灭。该一定的期限为( 5年) 解析 :本题考核对撤销权行使的时效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考生要注意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相区分,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只有1年的期限,没有5年的期限规定。想确认的点是 1 债权撤销权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不行使而消灭 最长不得超过事件发生起5年 2 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只有1年的期限 也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起 并没有其他年限限制 理解对吗
答: 这个5年指的是债务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对吧?
钟存老师 解答
2020-04-03 12:46
钟存老师 解答
2020-04-03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