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这个土地使用权为什么直接计入成本,不是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摊销额计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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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4-05 16:35 发布 33452次浏览
- 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4-05 16:38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虽然会计制度、准则规定:在未开发前“土地使用权”要计入“无形资产”,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质:用于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是“劳动对象”,如同制造企业原材料一样,在购入时即应记入“存货”,而不应记入“无形资产”并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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