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收到一项服务,对方给我们开了6%的专票,现在我们给别人提供货物的时候把这一项服务作为价外费用提供给客户,我们向客户开13%的专票。但是我们不从中赚钱,我们应该开多少金额合适?怎么计算呢?
可爱的自行车
于2020-04-07 16:11 发布 1681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4-07 16:18
你好,你是指要换算成13%,设这项服为M不含税,计算公式=M(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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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指要换算成13%,设这项服为M不含税,计算公式=M(1%2B6%)/(1%2B13%)
2020-04-07 16:18:28
这个销售货物与销售服务都是有价外费用的。
2019-04-30 09:51:18
你好,同学。你的进项6%,那你对外开出的价税合计的金额就是要和你6%价税合计金额一致的发票。
比如100,那你开出去就是金额为100/1.13,价税合计100
2020-12-27 12:56:50
这种情况通常应被视为价外费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在易公司销售煤炭给电厂的案例中,易公司每吨向煤矿收取的 50 元服务费,是在销售煤炭的过程中额外收取的费用,符合价外费用的定义。
虽然该费用名义上是作为代煤矿完成电煤指标的服务费,但实际上是与煤炭销售相关的额外收费。
2024-09-01 04:10:54
网约车平台给网约车司机的服务费是属于网约车司机的收入,不属于网约车平台的增值额,不需要交增值税
2021-09-15 2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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