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在19年委托一所大学研发一个项目,到目前为止还在研发中,没有成果。请问我在19年能就这笔支付的委托费进行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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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4-10 12:36 发布 107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10 12:46
按照付款额的80%,进行加计扣除,即付款金额*80%*75%
或者等完成之后成功了加计扣除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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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付款额的80%,进行加计扣除,即付款金额*80%*75%
或者等完成之后成功了加计扣除175%
2020-04-10 12:46:39

您好,都可以加计扣除(开发阶段是通过折旧摊销加计扣除),比例加计扣除
2022-03-28 10:42:22

加计扣除75%
2018-06-01 10:43:50

您好,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其中“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2022-03-01 11:57:38

您好,是指的受托方收到研发款以后的支出明细,比如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等的明细。
2019-04-17 2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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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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