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我司是被挂靠方,按合同规定挂靠方需要提供劳务分包占总工程造价的30%,但现在挂靠方公司不是查账征收,他为了省开票税点,每月把项目工人工资的款转到我司,我司再走工人工资专户发放到工人卡上,请问这样操作有什么不利我们公司的吗?
代代
于2020-04-13 13:51 发布 111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13 14:03
没事,你做成你们的工资支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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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你做成你们的工资支出就行了
2020-04-13 14:03:30

但是我们是做纯劳务,这些钱都是发工资的 纯劳务,没有任何开支啊
2019-01-11 16:48:18

你好,是的查账征收比较合适。如果是核定征收的,一般税务局会制定一个非常高的额度,你每个月都要缴纳很多的
2020-07-29 10:28:25

是的,这属于甲供或清包工,可以差额计税
2019-06-14 12:51:48

19年过完了,你做19年还需要改之前申报表,补税了,要是之前没有做话,
2020-03-25 15: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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