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单位收到一笔政府补贴,也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请问一下,如果我用这边专项款来支付研发用的仪器设备的话,那这笔款项是不是不能列入进研发费用里?我们申报高企的研发台账也需要把这笔费用剔除对吗?那相关的文件指引是哪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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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4-16 14:16 发布 676次浏览
- 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6 15:48
这笔款项是不是不能列入进研发费用里?是的。
我们申报高企的研发台账也需要把这笔费用剔除对吗?对的,需要剔除。
那相关的文件指引是哪条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 二、研发费用归集(五)财政性资金的处理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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