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从19年有一个转款的规定,严查公对私转款还有私对私转款,这个规定后我们公司我兼任公司的出纳,那么公司经常有大笔的过账业务,从出纳的账上来回转款,这样会不会涉嫌风险和监察呢?其他公司大笔转到出纳卡上,在从出纳的卡上转到自己公司公账。
淡然若水
于2020-04-17 12:20 发布 698次浏览
- 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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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有一定风险,可以出一个代收证明的
2020-04-17 12:21:36
你好
,你们给对方开具发票吗
2022-02-18 15:15:44
你好,这样是不符合规定的,不能用个人账户代替公司账户收款的
2018-03-20 09:23:34
1.1号开始不再核定征收都要查账征收
2018-12-11 21:00:34
您好,您9月份结账了吗
2019-01-20 20: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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