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4-19 23:04

你好,行政法规大于地方性法规,大于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对象的范围不同,优先适用最低范畴,冲突或找不到依据时适用上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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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行政法规大于地方性法规,大于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对象的范围不同,优先适用最低范畴,冲突或找不到依据时适用上一级,
2020-04-19 23:04:14
同学你好!地方性法规,通俗的来说就是地方政府或人大,比如省人大,市人大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2019-11-05 20:53:11
一、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章。具体表现形式有:规程、规则、细则、办法、纲要、标准、准则等。其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二、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2019-03-30 11:23:25
你好,行政法规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
2019-07-06 11:47:00
你好,看制定的主体,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以及部委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行政法规的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在范围上,条例、规定适用于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办法仅用于某一项行政工作;在内容上,条例比较全面、系统,规定则集中于某个部分,办法比条例、规定要具体得多;在名称使用上,条例仅用于法规,规定和办法在规章中也常用到。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而所谓一般地方性法规,即指由各省、直辖市以及省政府所在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的及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们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
2019-07-06 11: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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