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4-21 20:05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是指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开放的小猫咪 追问

2020-04-21 20:35

?????回答解题过程啊?你回答这个我知道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4-22 08:15

棉花销售所得为200万元,中药材销售所得为50万元, 牲畜、家禽销售所得为180万元,远洋捕捞产品销售所得为1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4-22 08:15

花卉销售所得为120万元, 茶及其它饮料作物销售所得为100万元,香料销售所得为60万元,内陆养殖所得为200万元减半征收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4-22 08:16

农产品初加工所得150万元,农技推广和农机作业所得80万,是免税的
财政拨款是免税的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4-22 08:19

应纳税收入就是(120+100+60+200)*50%+300=540
540*25%=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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