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2020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1)3月2日,向B公司赊销甲商品100件,每件标价200元,商业折扣后实际售价180元(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B公司。A公司为B公司代垫物流运杂费2 000及运费增值税18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不含税折扣)。预计B公司在3月12日之前有能力付款。 老师,请问这里的代垫物流运杂费是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吗?那运费增值税呢?
甜蜜的小刺猬
于2020-04-22 10:48 发布 3988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22 10:52
你好,如果是A代垫的,应不属于A公司的收入,不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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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6 20:07:02
你好,如果是A代垫的,应不属于A公司的收入,不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核算。
2020-04-22 10:52:07
你好 1. 不能 。除非你放弃免税开专票出去; 专票是要开 有税率发票出去的;
2022-03-21 16:53:48
我公司是广告公司,现关联公司的人员在我司办公,每月支付给我司一定的服务费,并要求我司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笔收入应如何入账,谢谢!
2016-05-18 10:20:52
学员你好,按新准则主营业务收入,是现金折扣后的金额
2022-03-20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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