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A项目(旧项目),和B项目(外地正在开发),A项目基本开发完成,本月开票确认收入,应该按照5%缴纳增值税,B项目本月有预缴增值税3%。 问题1.本月A项目的增值税5%,能否用本月预缴增值税3%抵A项目增值税?
开心果
于2020-04-22 18:00 发布 110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22 18:10
都是预缴的同一个项目的就可以了
相关问题讨论
首先你预售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你后面在申报的时候再预缴增值税这一行填写递减就可以了。
2021-01-19 08:52:21
都是预缴的同一个项目的就可以了
2020-04-22 18:10:00
你好,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
2020-04-13 10:26:47
同学你好
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是
增值税是在收到房屋预收款就缴纳,预交,5%
土地增值税在收到房屋预收款就缴纳,预交,2-7%
2020-11-28 16:54:11
您好,是的,是这样的
2019-05-18 15: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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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果 追问
2020-04-22 18:13
朴老师 解答
2020-04-22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