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关于医疗期的计算,一般情况是根据图中的表格来计算的,但是对于某些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就延长至24个月,如果在24个月内都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我这样理解对吗?
Rachel
于2020-04-26 20:58 发布 1162次浏览

- 送心意
可乐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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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哦,你这样理解是对的,一般情况是根据图中的表格,患有癌症、精神病等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劳动者,应当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适当延长医疗期具体要由劳动部门确定。
2020-04-26 22:15:11

是,退休职工的补充医疗也要根据原先是在的部门进行核算
2019-09-29 12:21:54

您好
退休职工请问还在单位继续任职么
2019-09-27 15:11:29

你好
左上角,有一个“选项”,试试看
2019-03-09 12:26:24

你好!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017-09-11 14: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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