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6-05-24 15:41

根据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处置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根据以上规定,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李老师 解答

2016-05-24 15:42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2)收回残值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