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什么意思,怎么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对被被保人行驶追索?不是保证人给被保证人钱吗?不明白
胖嘟
于2020-04-30 23:26 发布 3000次浏览
- 送心意
玲子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4-30 23:28
你好,被保证人也是债务人,就是说,保证人向持票人付款了,就可以向其他承担债务的人要这部分钱,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被保证人也是债务人,就是说,保证人向持票人付款了,就可以向其他承担债务的人要这部分钱,
2020-04-30 23:28:49
甲向乙交付票据,乙交付给甲货物,货物有瑕疵,那么甲可以对乙进行抗辩,那么乙取得票据权利了吗
2024-08-13 16:38:16
票据当事人是指在票据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和承担票据义务的人。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两种。在票据发行时就已存在的称为基本当事人。如票据的发票人、付款人和受款人(参见发票人、付款人、受款人)。基本当事人是构成票据上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缺乏则票据关系不能成立。在票据发出后通过各种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之中成为票据当事人的人为非基本当事人。如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参加付款人等。票据当事人分别处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地位。发票时的受款人为最初的债权人。以后从最初的受款人受让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如被背书人)则成为票据权利人。因实施一定的票据行为而在票据上签名的人为票据债务人。又有主债务人与从债务人之分。前者首先负付款责任,如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等。后者次于主债务人负担保付款之责,如汇票发票人、背书人等
票据债务人是指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除了最后的受让人(持票人)外,以前程序的所有人均是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有象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018-11-23 09:36:12
不一定,比如甲出票给乙,乙背书给丙,对丙来说乙才是债务人
2020-04-13 23:00:07
你好,一般来讲,票据债务人如果对持票人有已到期债权且未给付,则有抗辩权。
2022-08-30 16:52:1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胖嘟 追问
2020-04-30 23:32
玲子 解答
2020-04-30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