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0-05-04 21:29

期间费用不能取得证明的:
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予以扣除。

  2.凡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不单独扣除,三项费用的扣除按取得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以内计算扣除。
房地产行业的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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