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5-13 10:20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朴老师 解答

2020-05-13 10:20

你要的分录是缴纳消费税的分录吗

唐紫忆 追问

2020-05-13 10:22

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会计分录分别是啥啊

朴老师 解答

2020-05-13 10:30

受托方:借计委托加工物资或应交税费-消费税

朴老师 解答

2020-05-13 10:30

受托方
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代收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方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时,应将收回时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应将收回时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的借方,以抵减后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的应计缴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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