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A公司和个人投资成立了B公司,B公司的场地租赁是由于是A公司签的合同,现在B公司支付的物业费 房租费,对方开的发票都是A公司的,这发票可以做为B公司的财务入账抵税吗?金额都很大
静心
于2020-05-21 15:17 发布 566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20-05-21 15:19
这个是绝对不可以的,要取得B公司的抬头发票,才可以入B公司的账。
相关问题讨论
因为合同是A公司签的,对方只能开A公司抬头,B公司付的款是实际发生情况,老师这有办法解决吗?
2020-05-21 15:28:02
如果我把费用一次性计入到12月,在年报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调整才行
2021-12-31 15:26:44
取得的专票税额能不能扣
2018-12-28 18:06:55
你好 租赁应该是开租赁费发票 不是开物业和停车费发票 你们发票开错了要重开的
2019-10-30 16:10:48
会计入账是可以的,但是由于没有取得相应发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要纳税调整的。
2019-07-24 1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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