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果我在18年有一笔暂估费用,没有取得发票,汇算清缴时调增了,后来2020年我取得了发票,请问,我是更正18年的汇算清缴表还是在2020年纳税调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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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5-22 08:28 发布 1156次浏览
- 送心意
慧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5-22 08:29
2020年直接调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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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不需要调增,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可以追加到以前年度调减
2019-05-21 10:57:17
您好,学员,在19年汇算清缴时在进行调减。
2019-05-21 10:50:42
2020年直接调减就可以了
2020-05-22 08:29:12
您好,因为如果在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费用发票,那么就不能作为当期费用在当期扣除,所以要做纳税调增。
只有在汇算清缴时,补充提供了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才能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在当期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020-07-29 11:51:50
您好,需要在成本那里填写,需要纳税调增
2020-05-13 11: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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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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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