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特殊的合伙企业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那责任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责任人是以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那老师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的话,所有的责任人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菇凉
于2020-05-27 15:00 发布 1340次浏览
- 送心意
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是的,同学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0-05-27 15:01:19

同学你好!其他合伙人 是以认缴的出资额 承担责任的哦
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1-10-16 10:56:16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因非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9-06-25 12:15:38

A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24-02-25 18:35:08

同学。你说的一致同意是指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不需要的。
2019-09-04 11: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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