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成本280000元,支付往返运杂费2000元,乙公司收取的加工费为20 000元(不含税),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75000元。甲公司收回该批商品后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元。 A) 30 0000 B)377000 C) 37 5000 D) 30 2000
沉静的豌豆
于2020-06-03 19:44 发布 3577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6-03 19:53
你好,这个题目的答案是第四个
280000+2000+20000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10-19 08:58:58
你好,这个题目的答案是第四个
280000+2000+20000
2020-06-03 19:53:58
你好,是的,不是专票不能抵扣需要计入成本。
2018-08-03 16:01:41
该工业企业2020年2月期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应为158 500元,即:20 000 + 19 500 + 78 000 + 40 000 = 158 500元。其中,40 000元为未交增值税,包括13%的增值税(19 500×13%)和10%的消费税(600 000×10%)。
应用案例:
若某企业对增值税的管理不利,可能会拖欠增值税,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增值税的管理,定期检查增值税的缴纳情况,确保税款正常支付,以免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2023-03-12 11:57:54
您好
请问是需要写分录吗
2022-10-17 2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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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静的豌豆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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