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资产管理公司,最近以3500万收购了一项债权(建筑地下层使用权)然后和一个代理公司共同合作销售地下铺位使用权,按销售额的百分比支付给代理公司佣金,收购债权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债权 3500, 贷:银行存款 3500 和代理公司合作销售地下层使用权时,是收到每一个铺位的金额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吗?直到冲完3500万为止,多出来的算收入再冲减销售费用才是真正的利润吧,然后税务方面怎么交税,收到的销售铺位款要不要交税?
激昂的爆米花
于2020-06-09 23:14 发布 735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激昂的爆米花 追问
2020-06-09 23:53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6-10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