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就是公户的钱直接消费,该如何记账 问
是指直接支付给别的公司了?取得了发票吗? 答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问
前者享受200万内利润减半,后者不享受,都是交生产经营个税 答
你好老师,我们物业年终开联欢会,需要做些活动发 问
你好,是自己公司的话做福利费。 答
请问老师我公司是属于工程咨询集团公司,是10月份 问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然后成本暂估。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暂估。 汇算清缴之前,这个发票得到正确的应该是不确认收入。 但是,你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销售额需要是一样的。你不确认收入,后期你税务局也会要求你们调整到。 答
老师想问一下税差补偿问题,我们企业挂靠别的商贸 问
您好,就是这个交易要交的所有税我们承担 :增值税13-0.495,附加税(13-0.495)*12%,印花税(100%2B49505)*0.03%,所得税((100-49.505-(13-0.495)*12%-(100%2B49505)*0.03%)*5%, 这些税就是我们要补偿的 答
纳税义务发生后应该确认收入,暂时未开发票怎么做分录啊?
答: 可以做无票收入的,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纳税义务在开票时确认,会计上的收入可以分期确认,怎么理解?发票已开就要确认收入,怎么分期确认呢
答: 销售(货物)商品收入的确认,会计与税法的规定还是有区别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对销售(货物)商品收入确认的规定: 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增值税法规对销售(货物)商品收入确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038号第三十三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企业所得税法对销售(货物)商品收入确认的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请问开具了发票纳税义务发生了,但是产品没验收会计上还没有确认收入,分录怎么做
答: 开了发票就要确认收入的哦,借应收贷主营业务收入
千叶凉萍 追问
2020-06-10 11:21
郭老师 解答
2020-06-10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