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6-10 13:03

一般坏账损失是不能税前扣除,实务中一般只有对方破产等这样才可以税前扣除,你要是这种,你这个可以去修改之前汇算清缴表,那这个反结账12月账上修改,1.计提坏账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实际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企业发生了坏账损失,想要进行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小编带您看一看吧~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三、申报表填写



  如图所示,纳税人须认真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的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2行、第3行和第4行。  这个上海税务的,http://www.shui5.cn/article/f2/129758.html

懒胖墩 追问

2020-06-10 13:06

老师  可以不去修改汇算清缴报告吗  就在2020年的账上修改可以吗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10 13:17

这个有风险这个,要是上面这个可以税前扣除话,不是话,你计提,那这到时候2020年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就可以

懒胖墩 追问

2020-06-10 13:24

这个不能税前扣除  只是一个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10 13:27

那你这个做20年这个上面吧,,1.计提坏账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实际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懒胖墩 追问

2020-06-10 13:30

这个是2019年少计提的  不用做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吗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10 13:39

按准则话这个做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坏账准备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实际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懒胖墩 追问

2020-06-10 15:59

不做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应该也没事吧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10 16:05

这个不要紧这个,不要紧,你记得纳税调增就可以

懒胖墩 追问

2020-06-10 16:12

好的  谢谢老师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10 16:20

好的,我先回复别的学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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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坏账损失是不能税前扣除,实务中一般只有对方破产等这样才可以税前扣除,你要是这种,你这个可以去修改之前汇算清缴表,那这个反结账12月账上修改,1.计提坏账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实际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企业发生了坏账损失,想要进行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小编带您看一看吧~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三、申报表填写   如图所示,纳税人须认真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的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2行、第3行和第4行。 这个上海税务的,http://www.shui5.cn/article/f2/129758.html
2020-06-10 13:03:42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2-03-22 10:01:08
你好,计提的额坏账都不可以扣除,没有比例限制
2019-05-24 14:58:43
您好 计提坏账准备,到时汇算清缴要调出来缴税
2019-05-14 11:30:20
根据本期发生的贷方金额填列
2018-05-28 11: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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