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开税务系统发现定期定额变查账了,需要重新 问
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地区可能会对特定类型的纳税人或行业进行征收方式的统一调整,从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如部分地区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对个体工商户逐步推行查账征收 答
收到社保返还稳岗补贴怎么做分录 问
稳岗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答
你好老师 我想问下利润表上我的各项税比税金及 问
可能原因: 税种归属错误,如增值税、所得税等未计入税金及附加。 计提与缴纳时间差异及账务处理有误,计提不及时或不准确,账务处理科目用错。 解决办法: 梳理税种核算,明确各税种核算科目,重新分类统计。 规范计提和账务处理流程,建立计提制度,核对账务处理。 定期核对和分析,月度核对,季度和年度全面分析。 答
老师,请问如果今年有利润,但是以前年度有亏损,弥补 问
弥补亏损后,仍是亏损的,不用计提盈余公积 答
问一下餐饮年底盘完库了、怎么把实际库存做账,所 问
盘盈时 算出盘盈金额,按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差确定。 分录:借 “原材料”,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查明原因后批准冲减管理费用,分录: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 “管理费用”。 盘亏时 算出盘亏金额,对比实际和账面价值确定。 分录: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 “原材料”。 正常损耗批准后计管理费用,分录:借 “管理费用”,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非正常原因导致的,责任人赔偿部分计其他应收款,剩余计营业外支出等。 答
行为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和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对方当事人知道的情形,那么对方是可撤销的。这有什么区别。总感觉这里的恶意串通就是欺诈啊
答: 您好,欺诈是指合同一方去坑害另一方。 恶意串通是合同双方串通一气去坑害第三人或合同的其他的当事人。
分不清楚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恶意串通,和可撤销法律行为当中的来自第三方的欺诈
答: 无效的民事行为是自始至终无效,没有产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的有法律效力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赠与为什么是多方法律行为?为什么不是单方?
答: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