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年前给对方开了一张发票,对方也在一年前认证入账了,但钱一直未给我公司打。现在由于对方公司人事变动了,不能给我司付款,所以我打算让对方开红字信息表红冲,然后我司重新给对方再开一份。这样做可以吗?会有税务风险吗?
然然
于2020-06-18 08:59 发布 1242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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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税务有风险,不能冲销收入后,不开具对应的蓝字发票,你说货款没有收回,就是尽量收货款。不能因为收不到货款,而冲收入。
2020-06-18 09:00:29

11月忘了认证一张进项税发票,那笔款已经入账,税金是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不敢和财务经理说自己忘了认证发票。到时国税申报时金额不一致有关系吗?我12月份调平了应该就没有事吧?这个和财务报表有冲突吗?如果做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科目,财务报表应交税金那不是还有这一笔资金吗?我是不可以就这样不用管它,下个月调平了就可以了吧?
2015-12-03 10:28:37

建议入账的,这样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不认证的进项税额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2018-08-22 11:12:57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018-01-31 16:59:45

您好
跨月了 要做错误的跟冲红的发票体现
2021-07-05 14: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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