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地震发生于2019年1月1日,最后六个月是从2019.1.6开始,那么2019.1.1至2019.1.5不在六个月范围内,2019.1.6至2019.1.20有15天在最后六个月里,那么是不是应该从2019.1.6中止,从2019.1.20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呢?
荆晶
于2020-06-25 07:37 发布 93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艳萍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20-06-25 08:22
您好: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因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持续或超过6个月,则自中止之后再继续计算时效,时效期限为不可抗力发生日至失效中止日,计算日期为不可抗力中止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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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你要看表了。比如3季度的数据,你就要去看去年3季度的数据
2021-11-02 14:43:54

你指的是什么报表的数据?
2016-11-16 14:45:15

你好,期末只有余额的说法
发生额应当是借方发生额或者贷方发生额才是啊
2022-10-28 19:34:03

你好,具体是什么科目的本月发生额?
2020-06-28 14:49:38

是的
按月结计发生额是月末算一共有多少
不需要按月结计的是每次发生每次计算
2020-04-09 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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