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这个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但抵扣的分录怎么做呢?像增值税一样吗,借:销项 贷:进项 并且贷方转出未交增值税 消费税的这种分录该怎么做呢?
虎子
于2020-06-25 20:48 发布 2570次浏览
- 送心意
UU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25 21:16
您好,分录是对的,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在借方就意味着可以抵扣的。加工完成后计算缴纳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这样实际缴纳时,交的是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贷方-借方余额,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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