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建筑施工企业有几个项目同时在施工,都是简易计税,本月A项目开发票结算工程款100万,本月取得B项目的劳务分包发票20万,增值税申报时可以差额申报吗 即(100-20)/1.03*0.03,允许吗?2,A项目未完工结算,本月开的发票100万,算所得税收入吗?
英特优优
于2020-06-28 11:10 发布 123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6-28 11:16
您好,这个总包减分包差额是根据项目来差额的 如果你们按照完工百分比不算 每个月正确确认收入和成本,如果你们按照开票结转成本结转 要算企业所得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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