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有个项目,挂靠在一家建筑施工单位,我们给他们付2%的管理费,现在他们给项目上开了500万的发票,说要预缴税款费用2%,这个部分要我们公司承担,我们还给挂靠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成本的呀,我不知道这个预缴2个点的增值税应不应该是我们承担?
追逐我的明天。
于2020-06-29 17:04 发布 76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问吗
2020-06-29 17:21:04
二级科目,财会2016.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2020-07-02 14:17:46
用第一个科目就对了。
2023-06-02 09:28:28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异地工程预缴增值税的。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017-06-14 23:40:05
可以的,祝您工作愉快
2019-06-12 11:40:5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