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是人力资源公司 主要业务是代买工伤 社保 公积金 代买发票 代发工资等业务 其中有个公司我公司给代发工资 4月份的工资有一半在5月份发放的 4月份剩余一部分和5月份的工资是在6月份发的 等于6月份的账上是只体现了4月份一半工资和5月份的总代发工资 而4月份和5月份的总工资和服务费发票是6月份才开给对方客户 因为钱还没有付过来 是我公司垫付代发的工资 请问6月份申报个税是要报所有4月份和5月份的总发票工资 还是只申报账上提现6月实际发放的工资?
とうろ
于2020-06-30 22:02 发布 1067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达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3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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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22:11:11
您好,开5%发票必须是差额征税,全额征税无法开具5%发票。所以不可以把代发工资金额开5%差额票 其他金额的服务费可以分开用另一张新的发票开1%的税率开具。
2020-07-08 05:58:20
A劳务派遣公司,采用简易计税,2018年5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2000万元(含税),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200万元。可以如何开票?
1、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和扣除额120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税额38.10万元和不含税金额1961.90万元,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用工单位可以抵扣38.10万元。
2、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2B一张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00万元,不含税金额761.90,税额38.10万元;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200万元,不含税金额1142.86万元,税额57.14万元;
(普通发票开具的5%税率,可以再账上抵扣进项)!!
两张发票含税价合计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合计1904.76万元,税额合计95.24万元。用工单位可以抵扣38.10万元。
2020-07-08 08:52:39
没有减去的,实际发放的工资加个人负担的社保,公积金加个税
2019-10-31 11:41:37
您好,3、4月份,分公司,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5月份,分公司,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2019-07-11 17: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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