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8年购进一批货物。合同订的的实销实结,我方将货销完对方开票结款,2019年4月增值税由16%变成13%,对方还是以16%税率开具。现在对方反馈说省局要求他们将开具给我方的16%税率红冲了,开成13%税率。请问老师这样合理么?真实业务也是在税率变更前发生的
金智慧捷
于2020-07-01 16:14 发布 116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那他应该给你退3%的税额差
2020-07-01 16:58:14
你可以从一个业务发票开具金额需要统一,所以只能开13%的发票
2019-05-28 14:56:07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9-03-29 17:57:3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煤炭),税率16%
2018-12-25 16:21:33
哦对的是的开普通发票。
2021-12-23 10: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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