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0-07-02 09:53

一、
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6*(13%-10%)=5.4;
2、当月应纳税额=200*13%-(45.5-5.4)-8=-22.1,期末留抵税额=22.1-18=4.1。
3、当月免抵退税额=30*6*10%=18;
4、当月应退税额=18;
5、当月免抵税额=0。
二、
1、借:原材料 3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5
     贷:银行存款 395.5
2、借:银行存款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3、借:应收账款-美元 1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
4、借:主营业务成本 5.4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4
5、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1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8
6、期末留抵税额不需处理,体现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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