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是“管委会和国资公司合作成立的一家投资国企性质”,财务总监是法人,董事长是另外一个人。 因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的理由,让刚入职的财务普通职员(非管理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是否合理?有哪些风险?
裴凤钢
于2020-07-02 14:35 发布 209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7-02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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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15:02:53
就是根据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主要管人员的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搜索,发现同一个人在多家企业任职,可能存在关联关系。就是同一法人、同一办税人员、主要管理人员重合,就是相当于两个企业法人是一人,两家企业办税人员是同一人,两家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同一人,出现了重合现象;
以及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交叉任职,不是你到我公司任职,我到你公司任职
等上述多种情况,进行分板、比对,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会出现舞弊造假现象
2017-06-15 14:37:15
您好,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0-07-14 20:30:41
财务总监不一定是财务负责人
是高管
财务负责人看你们税局备案的
2021-08-09 18:07:10
1.不想提升工资的是领导?
2.可以根据业绩来的
2020-04-26 1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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