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下,ABC三家公司,是一个集团下的公司,我们分别从ABC购货,其中从A公司采购时,已全部到货,但是只支付了30元,还差70元,B公司全部付款,货未全到,款已付全,100,但是收到货的只有20,其他未到货已协商退款,但是款项由B公司打款给A公司70,现因业务需要又从C公司购货,货款20,现从B公司划款剩余10,我们另付10,全部清帐,请问我们公司对这些往来怎么做账,分录怎么做?谢谢!
勤劳的未来
于2020-07-07 10:56 发布 1044次浏览
- 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0-07-07 11:24
你好!建议后续分采购业务各自结算,这样也能保证“三流一致”。目前这种情况可以按轧差处理,但是注意需要和B公司之间出具委托付款书。举例如下:
①对于A公司,还差70,B公司支付后:
借:应付账款-A公司 70
贷:预付账款-B公司 70
②对于B公司余款打给C公司继续采购时:
借:预付账款-C公司 20
贷:预付账款-B公司 10
银行存款 10
处理后,A公司、B公司往来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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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劳的未来 追问
2020-07-07 11:26
刘之寒老师 解答
2020-07-07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