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个问题,我们是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代理业,我公司主营是佣金,运作模式是我们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卖房合同,然后我们再找房地产中介卖房子,我公司收房地产开发商佣金,再付佣金给中介,现在呢我公司要给开发商开大概1800w的发票,而房地产中介给我公司开大概1300w的发票,这样会造成税负很大, 那我公司能不能这样操作,给房地产开发商开一部分的票,剩下的一部分以房屋的形式给到我公司,这样我们账也走了,款也能到账,我公司开票开多少合适,有没有什么风险之类的,具体又应该如何操作。我刚接触这行业,我也不太懂
Cheung
于2016-07-05 18:28 发布 847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7-10 18:27
你好,你刚刚干会计个人建议按正常程序,不要想钻空子。单位购房的话,税率也不低,最终你不见得能降低你们的税负。而且我没看明白。应该是开发商给你们佣金吧。你是说让开发商把房子给你们吗?还是你购买开发商的房子。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是可以的。
2021-10-22 15:24:01

你好!可以证明是学习吗?不能证明一般计入招待费
2018-09-06 13:03:36

你好,你刚刚干会计个人建议按正常程序,不要想钻空子。单位购房的话,税率也不低,最终你不见得能降低你们的税负。而且我没看明白。应该是开发商给你们佣金吧。你是说让开发商把房子给你们吗?还是你购买开发商的房子。
2016-07-10 18:27:4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017-09-04 17:56:49

对方是正确核算成本
增值税=销项-(进项-进项转出)-期初留底 税负=增值税/收入
2016-07-08 09: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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