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出质人以间接持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老师,这句话怎样理解,可以举个例子吗?
菇凉
于2020-07-18 08:29 发布 1194次浏览
- 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20-07-18 09:16
您好,举个例子:A把放在B那里的财产出质给C,质押合同字书面通知B时生效。B在接到通知后就应当将其占有的财产转移给C占有。
B在接到通知后,A又指示B处分已经出质的财产的无效。
(这里的A就是出质人,B 就是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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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举个例子:A把放在B那里的财产出质给C,质押合同字书面通知B时生效。B在接到通知后就应当将其占有的财产转移给C占有。
B在接到通知后,A又指示B处分已经出质的财产的无效。
(这里的A就是出质人,B 就是占有人)
2020-07-18 09:16:10
你好!
6月20号合同成立。(A)
2020-08-19 10:45:54
你好
这个看公司内部流程的规定
2019-12-13 11:27:13
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2021-05-20 11:24:11
解讫通知是银行汇票的第三联,在兑付行兑付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是银行之间往来的记账凭证。解讫通知是银行汇票所特有的,因为银行汇票的实际付款可以与票据上面的金额不一致。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包括四联。我们通常说的银行汇票是第二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
收款人拿到银行汇票后,应该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将实际结算金额和余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然后将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银行提示付款。注意,在要求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汇票(第二联)和解讫通知(第三联),缺少任何一联银行就不予以受理。
银行(即代理付款人)在支付银行汇票款后将解讫通知随报单寄往出票行,由出票行作为多余款贷方凭证,它是银行间往来的记账凭证。解讫通知,不是票据。没有价值,不能转让,单独持有解讫通知并不代表持有人享有票据权利,不具有财产权性质。
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解讫通知不能背书转让,即使受让也无法取得票据权利。
2019-11-12 14: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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