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7-22 09:28

按照税收法规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计税时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从税法角度,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予说明的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该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的,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小星 追问

2020-07-22 09:36

就是这个合并报表时确认递延所得税有点不明白

朴老师 解答

2020-07-22 09:42

会计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税务方面,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行税法要求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需要征税,不得合并纳税。而从集团公司角度看,存货内部交易是把存货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若未对外销售,集团公司整体不会出现增值,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抵消内部未实现销售损益。

按照有关规定,合并报表中没有售出的存货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属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对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小星 追问

2020-07-22 09:46

这个跟内部交易有关形成的递延所得税啊!

朴老师 解答

2020-07-22 09:49

是的,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小星 追问

2020-07-22 09:52

还有合并报表中的逆流交易,抵消少数股东权益的也不太明白

朴老师 解答

2020-07-22 10:02

因为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顺流交易是指投资企业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
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

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并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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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收法规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计税时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从税法角度,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予说明的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该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的,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020-07-22 09:28:45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06-18 20:59:57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免税合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应税合并确认递延所得税,正确,前提是非同一控制下哦
2021-06-14 17:53:39
非同一控制下应税合并: 商誉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后续减值影响: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020-07-22 15:58:51
免税的,不用确认递延的
2019-10-10 13: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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