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 0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至2017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按10年计提折旧,该政府补助属于应税项目。2017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不太明白,这个为什么未来可抵扣的金额为1000万元呢,递延收益怎么就是负债类呐
芳
于2020-07-23 20:07 发布 100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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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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