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12月,按月分摊计提2014年1月应发的年终奖金。目前计提比例是 工资(比如1000)*2.5=2500 但是,对这个计提比例可能实际操作中理解有误,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工资(1000)*1=1000会比较合适。 如果继续按照工资*2.5的比例计提,到最终发放的那个月,调整起来会使得当月损益失真。 那么请问,1)是否需要现在调整 计提比例呢? 2)如果不调整计提比例,在审计的时候,会不会因为计提比例过高而被审计质疑 3)如果现在调整计提比例
温柔的便当
于2014-10-21 12:50 发布 1059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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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时就按实际的最可能的方式计提,年底有差额,根据实际的补计提或冲减计提数即可。2只要你年底根据实际数调整了计提数,审计也没有什么问题。
2014-10-21 14: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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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包含年终奖金的
2019-04-21 1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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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支付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或银行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交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16-03-10 1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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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细的分录是下面的: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16-03-18 09: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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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年终奖实际上也是属于工资的一种表现形式,一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2016-03-10 15: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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