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0-07-25 11:43

的确会存在这样的矛盾,实务中主要考虑公司的战略目标以及当下的需求。比如:公司要IPO上市,上市最大的成本除了社保问题,就是税收的考虑。但相比上市后对公司及股东带来的利益,此时的税收成本比起业绩需求就会小很多,很多公司可能为了粉饰业绩而愿意交更多的税。对于一般公司来讲,降低税收成本显然更为重要,合法合规的筹划很有必要。

月冷 追问

2020-07-25 11:45

那也就是说,一般打算公司上市的,更倾向于控制成本,而一般的小公司、小企业,更关注的是税负对吗?

刘之寒老师 解答

2020-07-25 13:30

一般情况,可以这样去理解。

月冷 追问

2020-07-25 13:38

老师你好,现在有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A公司股东将一个无形资产交给B公司使用,要求分30%的利润。对于A公司来说,在目前应纳税所得额接近300万的情况下,这笔款应该是作为无形资产投资,30%利润作为不纳税的股息比较合算,但对于B公司来说,是作为无形资产成本在税前扣除比较合算,那因为A\\B公司的投资者是朋友,请问有办法进行合理的筹划吗?

刘之寒老师 解答

2020-07-25 13:50

根据描述应当是A公司投资B公司,不是A公司股东去投资B。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以在5年递延纳税,如果A属于小微企业,B属于一般企业,那么可以提高无形资产的评估价,这样B公司以投资协议约定价值入账,可以提高扣除金额。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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