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最近因为个人原因,想辞去我在本公司担任的会计一职,我想问如果我辞职之后,如果老板说等到什么时候招到人让我交接完工作,再给我付工资,劳动法里面有这样的规定吗?老板这样做违法吗?
彪壮的墨镜
于2020-07-25 13:09 发布 898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按规定是应该和单位职工的工资一起发
2020-07-25 13:11:48
您好,应该来说没有这项规定的,
2020-07-25 14:46:04
可以先找出纳的工作,然后重新学习考职称再去应聘会计
2019-10-11 08:49:36
你好,在合同期内,如果离职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否则会有违约金的
2019-05-07 17:32:51
你好,没事的,现在处理就可以了
2019-04-18 11: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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