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第三问有疑惑,就是那个特许权使用费已经在 B公司境内利润总额中扣除了,可是最后为什么还要在已国这里扣一次呢。如果这个摊销费用算已国的,可是为什么再算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没有加回去呢
鲍大人
于2020-07-27 01:42 发布 92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7-27 12:09
这里并不重复的呀,你这个特许权使用费从境外所得里面扣除,那么在境内的话直接适用境内的这个收入,加上境外的所得就可以了。或者是说境内,境外的收入相加,再减去总的这个特许权使用费扣除,你这里并没有重复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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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并不重复的呀,你这个特许权使用费从境外所得里面扣除,那么在境内的话直接适用境内的这个收入,加上境外的所得就可以了。或者是说境内,境外的收入相加,再减去总的这个特许权使用费扣除,你这里并没有重复的呀。
2020-07-27 12:09:00
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2019-09-10 15:44:02
您好 解答如下
个人所得税额=(120000 +80000*(1-20%)+ 30000*(1-20%)*(1-30%)+20000*(1-20%)-23200-1000*12-12000-2400-60000)*10%-2520=9400
2022-12-15 19:10:35
您好 解答如下
个人所得税额=(120000 %2B80000*(1-20%)%2B 30000*(1-20%)*(1-30%)%2B20000*(1-20%)-23200-1000*12-12000-2400-60000)*10%-2520=9400
2022-12-15 15:46:54
您好,稍等。解答过程中
2022-12-15 09: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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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大人 追问
2020-07-27 12:10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7-27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