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个是合同超过2年,即使有未告知事项,发生事故,也需要赔偿吗
太阳太远
于2020-07-27 16:47 发布 5085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7-27 17:18
你好 ,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保险人对保险危险的估计和测定常常依赖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
投保人违反了保险法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依法享有所涉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并对解除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是保险人的解除权自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未在解除期间行使解除权,其解除权消灭,保险合同未解除,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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