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7-10 21:43
如果收到预收款,开具了发票也是提供租赁服务的时候吗?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增值税时点如下
1:一般是2个时间点,第一个时间点是收到预收款的时候,第二个时点是交房的时候
所得税纳税时点,一般以交房时间作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点,如果当地税局要求预交的话,还需要预交
2021-10-21 09:06:40

你好,都是提供租赁服务的时候发生纳税义务
2016-07-10 21:41:09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在政府获得土地使用权时,自然就发生了土地使用税。另外,一方面,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一次收取完毕时,如果相关当事人未及时缴纳土地使用税,则也必须及时纳税。另一方面,在期满时,也就是延期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在此期间也应该及时缴纳。
拓展知识:另外,土地使用税也可以采取连续纳税的方式,每月、季度或者半年缴纳土地使用税,以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3-02-27 15:31:13

你好,房屋产权转移时
2019-03-19 19:49:12

如何确定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我来答共2条回答
绿水青山006LV.202017-09-03
【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根据以上规定,房地产企业发生开发产品销售的应税行为后,收到款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没有收到款项的,在取得索取款项凭据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所谓取得索取款项凭据是指合同约定付款的日期,未签订合同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在前两种情况发生之前,先开发票的,开具发票的时间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2019-06-28 1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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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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