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29 21:09

你好,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为按工资20%扣除520(=2600*20%)元之后工资剩下2080,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200,所以最多只能扣400=(2600—2200)

陈三岁 追问

2020-07-29 21:14

好的,谢谢老师

邹老师 解答

2020-07-29 21:14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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