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经济损失扣除最高限额是怎么计算的?
陈三岁
于2020-07-29 21:07 发布 505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29 21:09
你好,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为按工资20%扣除520(=2600*20%)元之后工资剩下2080,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200,所以最多只能扣400=(26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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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岁 追问
2020-07-2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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