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慧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8-01 10:41

你好,你们这种方式,对方承担的税款也构成你们的收入,需要就税款再缴税的,税负很重

负责的诺言 追问

2020-08-01 10:47

依据是什么呢?老师?

慧老师 解答

2020-08-01 10:58

我们前几天刚做过一个案子,这样算下来对方公司直接破产了,由于税费要反算,被税务机关稽查了
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三、其他政策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年第138号)
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5]6号)
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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