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8-05 07:27
环境保护税的税率属于定额税率,应纳税额=每污染当量/排放量/超标分贝×具体适用税额。
其中,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为每污染当量,固体废物为排放量,噪声则为超标分贝。
(一)暂免征收项目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这里可以看出国家对农民给予了优惠,但这里的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规模化养殖是饲养牲畜达到了一定的规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二)减按75%项目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三)减按50%项目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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