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8-08 18:29

你好,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个是税法这样规定的,和会计确认收入没有关系。

Justin 追问

2020-08-08 18:32

那也就是说税法上的和会计上确认收入不一致

庄老师 解答

2020-08-08 18:34

你好,是的,本身税法上的和会计上确认收入不一定是一致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个是税法这样规定的,和会计确认收入没有关系。
2020-08-08 18:29:24
纳税义务时间为支付租金的时候
2018-05-28 16:20:45
当时款是预收的,但是你每到一个租期你就要确认收入了啊。
2018-09-11 21:37:55
房屋租赁合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租赁期满(合同期满)或者租赁者退出租赁活动两个时期。一旦发生上述情形,租赁合同上的税费义务便受到法律规定的职责。这种合同税收是指无论租赁者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租赁者一旦发生租赁活动两个时期,就要承担责任,并且要支付相应的税收。但是,如果租赁合同里有“双重税务避免条款”,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双方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时候,这种情况下的税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就不支付税收了,而是在完成租赁活动时支付单一税收。 拓展知识: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各地法律规定存在差异,房租纳税程序和服务也会有所不同。在办理纳税手续时,应当注意遵守当地的纳税规定,避免税务违法行为。
2023-02-20 17:51:32
您好,应当是预收款。
2020-02-05 21:47:0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