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9年06月做的半年报,把稳岗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2019年报的时候,事务所把他计入其他收益披露,那我现在做2020年6月的半年报,去年的比较期间这笔营业外收入 应该怎么处理呢?要把他调整到其他收益科目吗?如果要调整,是属于差错更正吗,还是会计政策变更?如果属于差错更正,做为新三板公司是否需要单独公告(该笔金额50万)?
虚心的煎饼
于2020-08-09 11:18 发布 121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雪婷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8-09 11:32
同学你好,事务所已经把它计入了其他收益披露,不管你们是否在账务上进行了调整,都是已他们披露出去的为准,以他们披露的科目进行对比,也就是说你再做今年半年报的时候,需要把去年这个稳岗补贴直接放到其他收益里,与今年的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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