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公司的前任会计一直都是按照每月计提数来申报工资个税,不管工资发不发。因为效益不好,工资一般都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但是,不管发不发工资,前任会计都是按照每月计提数次月先申报了个税。从2016年到现在一直是这样。我们现在还有往年欠的没发完的工资4万多呢(已经计提了, 申报个税了,但是还没发完的)。他就是每月计提,次月申报,然后真正发放或者补发的时候就不再申报个税了。比如1-7月份都没发工资,但是他依然是每月都计提5000元工资,然后次月初按照5000申报个税。等发的时候就不再做个税申报了。这样处理有问题吗?
允畅
于2020-08-28 16:37 发布 187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8-28 16:42
同学你好,只要最后的金额一致就可以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是当月计提数,11月15号前申报10月计提数。
2021-10-30 09:42:27
你好,他申报的是五月份发下去的工资。
2021-06-30 11:27:20
按照上个月的实际发放的数字申报税款
2020-04-10 10:49:02
同学你好,只要最后的金额一致就可以
2020-08-28 16:42:22
同学你好!这个的话 可以在4月申报的哦
2021-04-29 20: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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